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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经文位于一个大段落(12:1–13:9)的中间,这一段处理基督信徒所面对的种种问题:公开承认信仰、逼迫、贪婪、财物、信心、预备对懒惰、悔改和审判。我们正处在福音书文本的正中心,那里的呼召是:“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,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,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,就是贼不能近、虫不能蛀的地方。 因为,你们的财宝在哪里,你们的心也在那里。」”
注释
那财主——又是犹太人——行事仿佛他就是主自己。的确,在路加福音中,唯一要收藏(συνάξω)果实和粮食的,是在审判之日将要来临的主(“他手里拿着簸箕,要扬净他的场,把麦子收在仓里,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。」”[συνάξει τὸν σῖτον];路加福音 3:17)。真门徒被要求与主一同收聚,而不是自己收聚(“不与我相合的,就是敌我的;不同我收聚的,就是分散的。」”[συνάγων];11:23)。那财主的罪在于:他决定在所定的时候之前收聚他的财富,正如浪子所做的(“小儿子对父亲说:『父亲,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。』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。 过了不多几日,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,往远方去了。在那里任意放荡,浪费资财。”[συναγαγὼν];15:12–13)。这样做,这犹太人就变得和外邦人(ἀφρόνων)一样无知(ἄφρον),而他本应是外邦人的纠正者和教师(罗马书 2:20)。他为自己积攒财宝(θησαυρίζων),实际上是在“为自己积蓄(θησαυρίζεις)忿怒,以致神震怒、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”(罗马书 2:5)。
延伸阅读
Charles H. Talbert,Reading Luke,Smith & Helwys Publishing,佐治亚州梅肯,2002 年,第 155 页以下。
保罗·纳迪姆·塔拉齐(Paul Nadim Tarazi),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, Vol. 2: Luke and Acts,St Vladimir’s Seminary Press,纽约州克雷斯特伍德,2001 年,第 103–104 页。